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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物残留监控药,从食物链的角度说明我们为什么在食品安全中加强对农药残留和兽药残

本文目录一览从食物链的角度说明我们为什么在食品安全中加强对农药残留和兽药残2,在肉牛养殖中如何控制兽药残留3,针对我国兽药管理现状你对兽药残留监控有何思考和建议4,什么是兽药残留5,针对我国兽药管理现状你对兽药残留监控有何思考和建议6,……

本文目录一览

1,从食物链的角度说明我们为什么在食品安全中加强对农药残留和兽药残

人在食物链中处于末端 植物中有农药残留会随着食物链的上升而进行富集 好像是能量有个20%利用率吧 例如 1000克草 食草动物增加20克 而人吃食草动物增加0.4克 而农药的含量不会减少 而浓度在增加 说的不是很好 希望能看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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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在肉牛养殖中如何控制兽药残留

(1)树立正确的兽药使用理念,增加控制兽药残留的自觉性从药理上来说,任何兽药都具有毒副作用,如果长期无节制使用,都会残留于动物的组织器官及其产品中,对人体健康和生态环境造成危害。在人类崇尚“绿色”,对肉、蛋、奶的安全卫生要求越来越高的今天,养殖企业要想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求得生存和发展的机会,一定要在饲养时重视兽药残留问题,尽量避免使用兽药。首先,树立正确的兽药使用理念,克服兽药在畜牧生产上的使用误区,绝不能以损害人民生命健康为代价来换取企业的发展和经济增长;应把兽药视为一种治疗、预防疾病的生理调节物质,而不应把它当作是一种促进动物生长、提高经济效益的“灵丹妙药”,即牛没病时不要乱用药。其次,预防牛病要在选育良种和加强饲养管理上做文章,严格执行消毒和兽医防疫制度,逐渐增强牛体对疾病的抵抗力。只有这样,才能既保护动物健康,又生产出可满足市场需求的动物性产品。(2)治病时要避免违章用药在动物遭受疾病、疫病威胁必须使用兽药时,也要正确使用药物,不要有病乱用药,更不得违章用药。首先,要禁止使用违禁药物、未批准的药物和可能具有“三致”作用的药物,因为这些药物往往对人体具有直接的毒性作用或致畸、致突变和致癌作用。其次,要遵循兽药处方制度,动物有病时应在兽医专业人士的指导下合理使用药物。因为任何疾病诊断错误、用药动物种类不符、用药途径改变、用药剂量不当,都有可能延长药物在动物体内的残留时间或增加残留量。第三,应做好用药记录,记载动物疾病和药物使用详情,这样对动物性食品的兽药残留监控具有重要意义。此外,患病动物最好隔离治疗,以避免动物接触含药的饲料、污水、粪便、垫草等,造成交叉污染或无意残留。(3)动物屠宰或产品上市前要严格遵守休药期规定休药期指动物用药后到屠宰或其产品(蛋、乳等)上市之前要有一定的间隔时间,凡用过兽药、饲料添加剂和其他化学物质的食品动物,均需执行休药期,因为存在于动物组织器官内的兽药残留会在休药期内得到一定程度的消除或降解。休药期由权威部门根据药物代谢研究、动物组织器官残留试验,并结合不同的动物种类、药物种类、用药剂量及给药途径而制定,一般为几小时、几天到几周,如牛使用正常剂量的氨苄青霉素注射剂后,应在6天内禁止屠宰、2天内禁止乳上市。规定休药期的目的,不是为了保护动物,而是为了减少或消除动物性食品中的兽药残留,维护人体健康。因此,养殖企业一定要高度重视和认真遵守休药期,在休药期结束前禁止出售、屠宰动物或将其产品上市,更不得在屠宰前用药物掩饰动物的临床症状,以逃避宰前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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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针对我国兽药管理现状你对兽药残留监控有何思考和建议

  加强兽药残留监控体系建设  来源:三农在线 时间: 2008-9-5 9:35:45 作者: 点击率:778  兽药残留是动物性食品中最重要的污染源之一,与动物性食品安全息息相关。我国政府有关部门加大了相关的立法工作,开展兽药残留的基础研究和实际监控工作,初步建立起适合我国国情并与国际接轨的兽药残留监控体系。  完善法规建立生产准入制度  解决药残问题必须从源头抓起,从兽药生产、经营、使用环节入手,狠抓兽药质量,建立兽药市场秩序,严格兽药使用管理,对残留超标的违法行为实施监督、处罚。  国务院于2004年4月发布的新的《兽药管理条例》将残留制标、检测一并纳入兽药管理范畴,为我国实施残留监控计划奠定了法律基础。近年来,农业部通过狠抓兽药GMP制度推行工作,采取措施引导企业进行改造,制定兽药GMP认证工作标准和工作程序,组织兽药GMP认证工作,使国内从事兽药生产的企业全部取得兽药GMP证书。到2008年6月底,我国通过兽药GMP认证的企业达到1464家,初步实现了兽药生产行业优胜劣汰,提升了行业的整体水平,提高了兽药质量。  加强监控体系软硬件建设  国家残留监控体系建设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既包括相关法律法规体系建设,也包括残留检测所需的硬件工程和软件工程建设。  在法律体系建设方面,《兽药管理条例》奠定了实施动物及动物产品兽药残留监控计划的基础。1999年3月,农业部与国家质检总局共同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及动物源食品中残留物质监控计划》,迈出了残留监控工作的重要一步。  为完善兽药残留标准体系,农业部自1997年起,先后4次制定发布动物性产品中兽药残留最高限量标准。现行2003年版《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收载了250余种药物限量标准。目前,农业部共制定发布了140个兽药残留检测方法标准,对29种残留快速检测试剂盒实施审议、备案。  农业部还积极争取国家财政支持,重点建设了4个国家残留基准实验室和20余个省级兽药残留实验室,完成了残留检测实验室改造、仪器设备和设施更新;发布了《兽药残留试验技术规范》、《兽药监察所实验室管理规范》,规范残留试验和兽药检验检测活动。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各省级兽药监察所及其相关检测单位在完善硬件的同时,努力提高业务水平,推动了我国动物性产品中残留监控工作的深入开展。  健全兽药使用监管制度  强化兽药使用监管是做好动物性产品中兽药残留监控工作。  一是完善禁用兽药清单。农业部于2002年、2005年分别以202号、560号公告公布了氯霉素、硝基呋喃等35种(类)禁用兽药,及时注销禁用兽药产品批准文号,严厉处罚违反规定的行为。  二是建立停药期制度。2003年5月,农业部发布《兽药停药期规定》,对临床常用的202种(类)兽药和饲料药物添加剂规定了停药期,要求兽药厂生产的所有产品的标签上须按要求标明停药期,养殖场须遵守停药期规定。  三是规范药物添加剂管理。农业部2002年制定发布了饲料药物添加剂使用规定,将57种药物添加剂划分两类:防治动物疫病类的,实行兽医处方管理,饲料厂不得擅自将其添加到饲料产品中;促进动物生长类的,允许添加到饲料中,但必须在饲料标签上标明药物成分、含量、休药期等信息。  四是开展兽药市场专项整治。自2002年起,农业部每年组织兽药市场专项整治,重点查处禁用药、假劣兽药,将养殖场用药列为检查重点,对其不规范行为进行指导,对非法行为依法实施处罚。  控制兽药残留需多管齐下  虽然近年来我国残留监控工作取得长足进展,但与发达国家相比,与解决残留问题、加强监控工作需要相比,尚存在较大差距。  要进一步加强兽药立法工作。在已有规定和已界定职能工作的基础上,完善并制定符合国情的兽药管理、兽药残留等相关法规,对违法行为予以重罚。  加强兽药残留标准体系建设。应抓紧制定与国际接轨的、适合我国国情的兽药残留检验方法和残留限量标准,力争经过5~10年的努力,使我国限量标准和残留检测方法标准接近发达国家水平。同时,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制定,促进我国动物性产品出口。  不断强化兽药使用监管。推行兽医处方制度,督促养殖者建立用药记录,执行休药期规定;加强饲料生产用药监管,控制药物滥用。加强标准化规模小区示范建设,推广健康养殖方式,提高规范化管理程度和安全用药水平。  加大兽药残留监控力度。增加资金投入,进一步整合残留检测项目,扩大检测范围,增加抽检数量,提高监控覆盖率,特别要加大对超标样品跟踪追溯和查处力度。  加快兽医体制改革进程。尽快建立官方兽医和执业兽医制度,保证养殖动物在兽医指导下安全用药;加强兽药行政管理以及兽药安全评价、兽药质量控制技术支持体系建设;强化政府部门的兽药、饲料安全使用监督、残留监控抽样、阳性结果后续调查和违规企业处罚等职责。  建立兽药残留监控长效监管机制。加大相关政策宣传和知识普及力度,增强残留防范意识;跟踪和研究美国、日本、欧盟等发达国家和地区出台的新法规、新标准,完善兽药残留技术措施体系的建设;以风险分析结果为依据,科学制定残留年度抽样计划,确定残留标准制定修订工作,开展耐药性监测与分析;加强兽药残留检测实验室的建设;加强国际信息交流与合作以及国内兽药管理部门、外经贸部门、检验检疫机构与养殖、畜产品加工、兽药生产企业间的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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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什么是兽药残留

兽药残留就是“兽药在动物源食品中的残留”的简称,是指用药后蓄积或存留于畜禽机体或产品(如鸡蛋、奶品、肉品等)中原型药物或其代谢产物,包括与兽药有关的杂质的残留。一般以μg/ml或μg/g计量。主要包括:抗生素类;驱肠虫药类;生长促进剂类;抗原虫药类;灭锥虫药类;镇静剂类;β-肾上腺素能受体阻断剂等几种。
兽药残留(residues of veterinary drug)是指用药后蓄积或存留于畜禽机体或产品(如鸡蛋、奶品、肉品等)中原型药物或其代谢产物,包括与兽药有关的杂质的残留。一般以μg/ml或μg/g计量。

5,针对我国兽药管理现状你对兽药残留监控有何思考和建议

  加强兽药残留监控体系建设  来源:三农在线 时间: 2008-9-5 9:35:45 作者: 点击率:778  兽药残留是动物性食品中最重要的污染源之一,与动物性食品安全息息相关。我国政府有关部门加大了相关的立法工作,开展兽药残留的基础研究和实际监控工作,初步建立起适合我国国情并与国际接轨的兽药残留监控体系。  完善法规建立生产准入制度  解决药残问题必须从源头抓起,从兽药生产、经营、使用环节入手,狠抓兽药质量,建立兽药市场秩序,严格兽药使用管理,对残留超标的违法行为实施监督、处罚。  国务院于2004年4月发布的新的《兽药管理条例》将残留制标、检测一并纳入兽药管理范畴,为我国实施残留监控计划奠定了法律基础。近年来,农业部通过狠抓兽药GMP制度推行工作,采取措施引导企业进行改造,制定兽药GMP认证工作标准和工作程序,组织兽药GMP认证工作,使国内从事兽药生产的企业全部取得兽药GMP证书。到2008年6月底,我国通过兽药GMP认证的企业达到1464家,初步实现了兽药生产行业优胜劣汰,提升了行业的整体水平,提高了兽药质量。  加强监控体系软硬件建设  国家残留监控体系建设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既包括相关法律法规体系建设,也包括残留检测所需的硬件工程和软件工程建设。  在法律体系建设方面,《兽药管理条例》奠定了实施动物及动物产品兽药残留监控计划的基础。1999年3月,农业部与国家质检总局共同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及动物源食品中残留物质监控计划》,迈出了残留监控工作的重要一步。  为完善兽药残留标准体系,农业部自1997年起,先后4次制定发布动物性产品中兽药残留最高限量标准。现行2003年版《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收载了250余种药物限量标准。目前,农业部共制定发布了140个兽药残留检测方法标准,对29种残留快速检测试剂盒实施审议、备案。  农业部还积极争取国家财政支持,重点建设了4个国家残留基准实验室和20余个省级兽药残留实验室,完成了残留检测实验室改造、仪器设备和设施更新;发布了《兽药残留试验技术规范》、《兽药监察所实验室管理规范》,规范残留试验和兽药检验检测活动。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各省级兽药监察所及其相关检测单位在完善硬件的同时,努力提高业务水平,推动了我国动物性产品中残留监控工作的深入开展。  健全兽药使用监管制度  强化兽药使用监管是做好动物性产品中兽药残留监控工作。  一是完善禁用兽药清单。农业部于2002年、2005年分别以202号、560号公告公布了氯霉素、硝基呋喃等35种(类)禁用兽药,及时注销禁用兽药产品批准文号,严厉处罚违反规定的行为。  二是建立停药期制度。2003年5月,农业部发布《兽药停药期规定》,对临床常用的202种(类)兽药和饲料药物添加剂规定了停药期,要求兽药厂生产的所有产品的标签上须按要求标明停药期,养殖场须遵守停药期规定。  三是规范药物添加剂管理。农业部2002年制定发布了饲料药物添加剂使用规定,将57种药物添加剂划分两类:防治动物疫病类的,实行兽医处方管理,饲料厂不得擅自将其添加到饲料产品中;促进动物生长类的,允许添加到饲料中,但必须在饲料标签上标明药物成分、含量、休药期等信息。  四是开展兽药市场专项整治。自2002年起,农业部每年组织兽药市场专项整治,重点查处禁用药、假劣兽药,将养殖场用药列为检查重点,对其不规范行为进行指导,对非法行为依法实施处罚。  控制兽药残留需多管齐下  虽然近年来我国残留监控工作取得长足进展,但与发达国家相比,与解决残留问题、加强监控工作需要相比,尚存在较大差距。  要进一步加强兽药立法工作。在已有规定和已界定职能工作的基础上,完善并制定符合国情的兽药管理、兽药残留等相关法规,对违法行为予以重罚。  加强兽药残留标准体系建设。应抓紧制定与国际接轨的、适合我国国情的兽药残留检验方法和残留限量标准,力争经过5~10年的努力,使我国限量标准和残留检测方法标准接近发达国家水平。同时,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制定,促进我国动物性产品出口。  不断强化兽药使用监管。推行兽医处方制度,督促养殖者建立用药记录,执行休药期规定;加强饲料生产用药监管,控制药物滥用。加强标准化规模小区示范建设,推广健康养殖方式,提高规范化管理程度和安全用药水平。  加大兽药残留监控力度。增加资金投入,进一步整合残留检测项目,扩大检测范围,增加抽检数量,提高监控覆盖率,特别要加大对超标样品跟踪追溯和查处力度。  加快兽医体制改革进程。尽快建立官方兽医和执业兽医制度,保证养殖动物在兽医指导下安全用药;加强兽药行政管理以及兽药安全评价、兽药质量控制技术支持体系建设;强化政府部门的兽药、饲料安全使用监督、残留监控抽样、阳性结果后续调查和违规企业处罚等职责。  建立兽药残留监控长效监管机制。加大相关政策宣传和知识普及力度,增强残留防范意识;跟踪和研究美国、日本、欧盟等发达国家和地区出台的新法规、新标准,完善兽药残留技术措施体系的建设;以风险分析结果为依据,科学制定残留年度抽样计划,确定残留标准制定修订工作,开展耐药性监测与分析;加强兽药残留检测实验室的建设;加强国际信息交流与合作以及国内兽药管理部门、外经贸部门、检验检疫机构与养殖、畜产品加工、兽药生产企业间的沟通。

6,规模养殖场如何控制兽药残留

广西 小草家畜免疫跟踪系统 对于养殖场内的家畜统一进行免疫跟踪管理,详细记录疫苗的类型,名称,单位,规格,生产厂家,批号,有效期,数量,保管人,领取人等信息,疫苗与每头家畜一一对应,对于每头家畜的防疫时间,防疫次数,免疫效果,使用情况等信息进行详细的记录,所有疫苗调入调出,家畜的防疫情况一目了然,有利于筛选优质高质疫苗,为养殖场的动物防疫免疫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避免疫苗失效过期造成的浪费,更好的预防,控制传染病的发生,流行,保障人畜健康和公共卫生安全。
迅达康提醒:不自行乱投药物,不随意添加剂量,不将原料药直接拌入饲料,不使用国家禁用的药物,不购买含药物添加剂的预混剂,休药期未到不屠宰、不出售、不自食

7,兽药中药物残留和违禁成分是一回事吗

你好!不是一回事,残留是允许的,违禁是不允许的如有疑问,请追问。
不是。
有些药物是可以使用的,但是要在国家规定范围之内。超标的话就是药物残留违禁药物又是一码是,比如瘦肉精明令禁止添加的,是不允许的。CSY-E96SY兽药残留快速检测仪采用固相酶联免疫吸附ELISA的原理,即酶联免疫法;兽药残留快速检测仪可定量快速检测阿莫西林、孔雀石绿、磺胺类、黄曲霉毒素(B1,B2,G1,G2 M1 M2 )、疾病诊断、三聚氰胺检测、恩诺沙星、环丙沙星、 红霉素、氯霉素、土霉素、四环素、 磺胺类(总量)、喹乙醇、已烯雌酚等有毒有害物质及抗生素残留检测。并且可以连接食品安全监控系统。 兽药残留快速检测仪广泛应用于养殖场、屠宰场、肉产品深加工企业、检验检疫单位使用。

8,造成动物产品中兽药残留的原因是什么

有害
兽药残留产生的原因,兽药残留的产生主要有4方面的原因,下面我们具体讲解一下兽药残留产生的原因;兽药通常是由预防和治疗动物疾病、用作饲料添加剂和食品保鲜时造成对食品的污染。兽药残留的产生主要有4方面的原因:①不正确用药,如药的剂量、给药途径及动物种类不符合用药要求。 ②未执行休药期的规定,在休药期以前屠宰动物。 ③使用违禁药物即规定不准使用的药物。 ④动物个体代谢差异也是导致兽药残留超标的原因。由于目前广大农牧民对合理用药知识掌握甚少,用药技术水平较低,用药不规范,没有遵守国家发布的允许使用的兽药品种和停药期规定,容易造成药物的滥用和动物产品中兽药残留超标. CSY-E96SY兽药残留快速检测仪采用固相酶联免疫吸附ELISA的原理,即酶联免疫法;兽药残留快速检测仪可定量快速检测阿莫西林、孔雀石绿、磺胺类、黄曲霉毒素(B1,B2,G1,G2 M1 M2 )、疾病诊断、三聚氰胺检测、恩诺沙星、环丙沙星、 红霉素、氯霉素、土霉素、四环素、 磺胺类(总量)、喹乙醇、已烯雌酚等有毒有害物质及抗生素残留检测。并且可以连接食品安全监控系统。 兽药残留快速检测仪广泛应用于养殖场、屠宰场、肉产品深加工企业、检验检疫单位使用。

9,如何测定鸡胸肉中6种磺胺类药物残留

还可以用CHERM II和基因芯片检测仪来测基因芯片的文献较少,目前也无相关的标准,只有实验室方法和厂商方法维普搜索文献中较有用的如下:应用蛋白芯片检测兽药残留 中国动物保健-2007年12期 翟淑平[1] 郭志红[1] 王艳[2] 王国青[1][1]北京市兽药监察所 [2]生物芯片北京国家工程研究中心摘 要:(前后省略)蛋白芯片检测兽药残留的方法,具有简单快速和高通量的特点,可以满足社会发展对食品安全检测产品的需要。该试剂盒可以实现对猪肉、猪肝、鸡肉、鸡肝和牛奶中磺胺总量(包括磺胺二甲基嘧啶、磺胺喹嗯啉、磺胺甲嗯唑、磺胺异嗯唑、磺胺间甲氧嘧啶)、链霉素总量(包括链霉素、双氢链霉素)、恩诺沙星以及氯霉素的定量检测。应用CHERM II放射免疫分析的方法则较多,技术也较成熟其中标准有:GB/T 21173-2007 动物源性食品中磺胺类药物残留测定方法 放射受体分析法SN/T 1765-2006 动物组织中磺胺类抗生素残留量检测方法 放射免疫受体筛选法文献的话,维普得到:鱼肉和鸡肉中磺胺类药物残留的放射免疫测定 李佐卿 倪梅林... 中国卫生检验杂志-2005年6期 此外,福建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的林杰、黄晓蓉等人做了虾、猪、鳗鱼等的检测研究
你好!杭州南开日新组织药物残留胶体金快速检测试剂。操作简单,不需仪器辅助,只需加入一瓶缓冲液即可。单样检测只需5-10分钟检测费用仅10元左右。 准确率与色谱检测达98%。本产品经过国家质检总局认证,阳性检出率为100%。如果要是养殖厂给企业供应原奶,通过此方法进行检查,企业通过率为100%.。如有疑问,请追问。
自己去网上搜啊,维普万方很多的

10,我国动物性食品安全存在的问题及管控策略

你可以看一些书,那上面有你要的答案再看看别人怎么说的。
动物性食品安全是指在人类食用的动物性产品中,不应该有或不存在潜在的威胁人体健康的危险因素,人们在食用了这样的产品之后,不应该有导致疾病或潜在疾病的危险,不应该有危害后代健康的隐患。由于动物性食品安全和人们的身体健康有着非常密切的关系,所以越来越引起人们的关注。1我国动物食品安全的现状1.1动物食品产量大安全性差尽管我国的畜禽产品生产数量和增长速度已连续十几年保持世界第一,且市场潜力、生产成本等方面具备优势,但是食品安全仍然与世界先进水平之间存在明显差距。从生产环节看,分散饲养目前仍然在我国占主导地位,而养殖业发达的国家十年前就已淘汰了这种家庭式的养殖方式;从加工环节看,大多数加工企业的设备、工艺和管理水平十分落后,私屠乱宰的现象没有得到完全的控制,而一些大中型现代化肉联厂的生产能力又处于闲置状态;从营销方式看,我国的动物食品绝大多数是通过农贸市场进行,而发达国家肉类流动全部采用先进的超市零售方式经营。1.2动物食品安全事故不断近年来国际上动物食品安全事故接连发生,如比利时的“二V英毒鸡”事件,起始于英国并扩散到其他国家的“疯牛病”、“口蹄疫”,使这些国家的食品工业和畜牧业受到沉重的打击,这一系列问题已引起了国际社会的关注。与国外相比,我国动物食品的安全问题更为严重,如浙江“瘦肉精”中毒事件;农兽药、重金属、抗生素和激素对动物食品的安全及环境污染带来了潜在危害;含三聚氰胺婴儿奶粉使更多的婴儿形成尿路结石,严重损害了幼儿的身心健康,对我国的奶牛业造成了难性的影响,引起了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2影响动物性食品安全的因素2.1生物性因素动物性食品在生产、运输、包装过程中受到污染,导致大量微生物、寄生虫孳生,造成食物中毒。人食用了被致病微生物污染的畜禽肉品后,极易被感染、发病,使得动物疫病流行,尤其是人畜共患传染病及寄生虫病的发生。由此可见,动物性食品的生物污染严重影响了动物性食品的质量,危害着消费者的身心健康。2.2饲料因素饲料霉烂变质、含有毒性物质、被药物污染,或饲料中某些元素缺乏或过量都会影响肉品的品质;饲料中重金属含量超标,通过动物性食品的富集作用使人中毒。现代化的养殖业由于高度的集约化,需大量使用药物来防治动物疾病,容易在饲料中超量使用兽药,甚至使用违禁药品,使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残留超标。2.3环境因素环境污染影响动物产品安全。环境中的污染物主要体现在:饲养场没有无害化处理设施,排放的废弃物处理不当造成污染工业“三废”的不合理排放和农药的滥用,会引起大气、土壤、水域及动植物的污染,致使动物遭受到化学性污染;在动物生产过程中,还会受到放射性元素的污染。近年来,由于放射性元素的广泛应用,动物生存环境中的放射性元素的污染也急剧增加。环境中的放射性元素通过牧草、饲料和饮水进人畜禽体内,并蓄积在组织器官中,特别是鱼贝类等水产品对某些放射性元素有较强的富集作用。2.4其他因素加工和销售过程中的影响因素。一些人为了追求暴利,把患病的畜禽上市销售,不但严重危害畜牧业生产,而且给人们的身体健康造成了严重地威胁。3不安全动物性食品的危害分析3.1影响人的健康,危害消费者利益长期或无节制地使用抗生素、磺胺类药物及生物制品能使病原微生物产生抗药性,特别是母畜,可造成幼畜生下来就产生抗药性。同时,这些动物性食品长期被消费者食用,同样可引起人的抗药性反应。残留有激素、兴奋剂等药物的畜产品被人类长期食用,还会引起机体激素调节紊乱。3.2危害动物健康,影响畜牧业的发展动物疫病及兽药残留不仅对人类健康有害,而且对动物本身的健康也有危害,例如二V英中毒使蛋鸡停止产蛋、掉毛、焦躁不安;使肉鸡生长缓慢、无精打采、突然死亡;使小鸡难以破壳而出。3.3安全质量严重制约我国动物性食品的出口创汇我国是世界上畜牧业生产大国,肉、蛋产量均居世界第一位,但年出口量却很低,其主要原因是质量问题影响了出口。近年来,因疾病、兽药残留、重金属等有毒有害物质超标而被进口国拒绝、扣留、退货、索赔和终止合同的事件时有发生。4加强动物性食品安全的对策及建议动物性食品卫生安全问题频频发生,严重危害了消费者的生命与健康,阻碍了我国动物性食品进入国际市场,影响了我国的国际声誉和国际形象。要解决动物性食品的安全问题,应从源头采取措施,实行全程监控制度,需要政府部门和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动物性食品从农场到餐桌的安全性。4.1做好动物性食品安全知识宣传采取各种形式的宣传,如电视、报纸或下乡宣传,使养殖场(户)、兽药生产和经营单位个人、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的生产、经营单位个人以及广大消费者了解、掌握科学使用兽药和饲料安全的重要性,提高全民对动物产品安全问题的认识,降低药残危害。尤其是所有养殖场(户)、畜禽贩运户,必须懂得禁用品及禁用兽药名称、执行休药期等,保证养殖环节中不使用违禁品且兽药的残留量达到最低标准,自觉地提高和维护动物性食品的安全性,为广大消费者提供安全的动物及动物产品。4.2倡导安全养殖安全的动物及动物产品不是检测出来的,而是科学饲养出来的,所以重点要抓好养殖环节,加强对养殖场(户)的监管。养殖场以预防为主,继续做好重大疫病的防疫工作。改善畜禽的生存环境条件,减少畜禽发病的机率,减少用药次数。选择合适的饲料,科学饲养,增强机体自身抵抗力。合理选用兽药,按用药规则使用:绝对杜绝国家禁止使用或已淘汰的药物,禁止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药物或其它物质。只有采取科学合理的养殖措施,不使用任何违禁品,使动物产品药物残留控制在安全范围,饲养出安全的食用型动物,才能保障动物性食品的安全。4.3建立健全质量监控系统食品安全性已成为当今影响广泛而深远的社会性问题,加强食品安全性的管理,对食品安全性进行监控,建立相应的社会管理体系是食品生产者、供应者、管理部门的共同责任。由于我国对动物性食品的安全管理由多个部门同时进行,没有一个相互协调机构,导致分工不明确,管理效率低下,地方性的差异也比较明显。因此,只有将我国关于保障动物食品安全性的五大体系(动物性食品质量监测体系、动物防疫监督体系、饲草饲料监测体系、兽药疫病检测体系、畜牧兽医质量检测体系)紧密结合,建立一个完善的质量监控系统,才能保障动物性食品的安全。4.4加大执法力度,提高执法效率在源头上继续加大清查和整顿农资市场力度,严厉打击销售违禁品和违规使用兽药行为。对检测出动物产品含有违禁药物、添加剂或药物残留超标的案件及时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移交公安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将查处违法案件情况进行通报,并向社会公开处理结果,使生产、经营和使用违禁品的企业和个人得到警示,受到全社会的监督。履行农牧部门法定职责,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能力,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4.5建立动物食品信息可追踪系统可追踪系统能够从生产到销售的各个环节追踪检查产品,有利于监测任何对人类健康和环境的影响。一旦发生不可预测的不良影响,可及时将产品撤出市场。也可以在危险发生之前采取应对措施,从而达到预防效果。建立健全畜牧业生产及动物产品屠宰、加工、销售过程中的食品信息可追踪系统,以保证动物产品质量,保证消费者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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