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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草药的管理,我国实行特殊管理的中药材有哪些

本文目录一览我国实行特殊管理的中药材有哪些2,中药管理的法律法规3,哪种中药材种植管理都比较容易4,中草药管理制度5,中药饮片麻黄一般药房是怎么管理的6,中草药的储存方法怎样为好7,中药的养护怎么写8,中药质量控制方法标准9,医疗机构中……

本文目录一览

1,我国实行特殊管理的中药材有哪些

度娘不准发参考资料:http://www.zyccst.com/news-0-365.html有毒,稀有,濒临灭绝,都不准买卖信息来自【中药材诚实通】
干姜、肉桂、丁香、白芷、陈皮、豆蔻、大茴、小茴、沉香、麝香、原丹皮、阿魏、刮丹皮、川芎

中草药的管理

2,中药管理的法律法规

法律分析:生产新药或者已有国家药品标准的药品的,须经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并发给药品批准文号;但是生产没有实施批准文号管理的中药材、中药饮片除外。实施批准文号管理的中药材、中药饮片品种目录由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中医药管理部门制定。国家实行中药品种保护制度。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制定。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医疗机构必须从具有药品生产、经营资格的企业购进药品,但是购进没有实施批准文号管理的中药材除外。药品生产企业生产药品所使用的原料药,必须具有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药品批准文号或者进口药品注册证书、医药产品注册证书;但是未实施批准文号管理的中药材、中药饮片除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第四十四条 药品应当按照国家药品标准和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生产工艺进行生产。生产、检验记录应当完整准确,不得编造。中药饮片应当按照国家药品标准炮制;国家药品标准没有规定的,应当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制定的炮制规范炮制。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制定的炮制规范应当报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不符合国家药品标准或者不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制定的炮制规范炮制的,不得出厂、销售。

中草药的管理

3,哪种中药材种植管理都比较容易

药材适合春季种植的药材很多,但发展生产一定要按市场供求情况和各地气候环境来选择种植品种,不能盲目种植,否则将难以达到增收的目的。
中药材种植指南网 <a href="http://wenwen.soso.com/z/urlalertpage.e?sp=swww.yaocaizhongzi.com" target="_blank">www.yaocaizhongzi.com</a> 09年可发展的,有:南星、31号柴胡 五味子价格下降很多了,不要种了 东北地区很多种五味子的,已经赔钱了

中草药的管理

4,中草药管理制度

法律分析:一、为加强卫生院中药管理,保障人体用药安全、有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范。二、按照麻醉药品管理的中药饮片和毒性中药饮片的采购、存放、保管、调剂等,必须符合《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处方管理办法》等的有关规定。三、中药饮片煎煮工作应当由中药学专业技术人员负责,具体操作人员应当经过相应的专业技术培训。四、采购中药饮片,由仓库管理人员依据本单位临床用药情况提出计划,经本单位主管中药饮片工作的负责人审批签字后,依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有关规定从合法的供应单位购进中药饮片。五、医院坚持以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考察、选择合法中药饮片供应单位。严禁擅自提高饮片等级、以次充好,为个人或单位谋取不正当利益。六、医院采购中药饮片,检验生产经营企业的《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药品经营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销售人员的授权委托书、资格证明、身份证,并将复印件存档备查。购进国家实行批准文号管理的中药饮片,还应当验证注册证书并将复印件存档备查。七、医院与中药饮片供应单位应当签订“质量保证协议书”。八、定期对供应单位供应的中药饮片质量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及时调整供应单位和应方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第九条 药品生产企业生产药品所使用的原料药,必须具有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药品批准文号或者进口药品注册证书、医药产品注册证书;但是,未实施批准文号管理的中药材、中药饮片除外。第四十四条 生产中药饮片,应当选用与药品性质相适应的包装材料和容器;包装不符合规定的中药饮片,不得销售。中药饮片包装必须印有或者贴有标签。 中药饮片的标签必须注明品名、规格、产地、生产企业、产品批号、生产日期,实施批准文号管理的中药饮片还必须注明药品批准文号。第六十六条 生产没有国家药品标准的中药饮片,不符合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制定的炮制规范的;医疗机构不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标准配制制剂的,依照《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五条的规定给予处罚。

5,中药饮片麻黄一般药房是怎么管理的

不可能允许。因为我国明确对麻黄及其制品的流通进行了限制,使用情况需要一五一十的对药监部门进行汇报,针对国家这么大的管理力度,企业想在这方面做文章,难于登天。详细情况,可到当地药监部门咨询沟通。
根据您的描述,18岁男性,碘伏药房能够买到的。碘伏消毒时不痛的。然后您的这种情况您肯定是在医院去换敷料的这种情况,建议您可以让医生给您侵湿了之后在等待一段时间再换药。如果伤口比较小又买有感染的情况就建议您可以不用敷料包扎了。直接暴露疗法。同样能够恢复的很好。又可能比不用敷料恢复的更快的。因为您每次去取敷料的时候有可能会又撕裂伤口。但是伤口比较大的情况就需要用敷料包扎了。

6,中草药的储存方法怎样为好

没有煎制的草药储存相对来说比较简单,就是放在避光密封即可,但是不能受潮,受潮的话,就容易变质,当然了放在冰箱冷藏室也是可以的,其实中药没有很娇贵,只是一些植物,就和木耳,大米等的储藏方式一样就好
1.虫蛀的防治 室内环境应保持干燥通风,温度适宜(温度控制在30℃以下,相对湿度在70%以下.薄摊勤翻,一般摊3~5cm为宜,每小时翻动一次。 2.经验储藏 人参与细辛、冰片与灯心草、泽泻与牡丹皮、土元与大蒜、三七与樟脑。用白酒或95%的酒精撒在药物的表面,然后密闭。(栝楼、当归、紫河车、大枣、枸杞、黄精等不宜暴晒烘烤的药物)。 3.发霉防治 加强来货的验收检查(水分)。经常对库存饮片的检查,常通风。 4.泛油防治 将易走油的药物选择阴凉干燥、通风条件好的仓位。 5.变色防治 将药物处于阴凉干燥处,避光、防止受潮、受热,掌握出库原则,储存时间。破坏酶的活性.

7,中药的养护怎么写

中药材、中药饮片的成分、性质和保管养护的关系 (三)空气 空气中含多种成分,其中有的成分最易与中药材、中药饮片的某些成分发生化学变化,而影响其质量。有的中药材、中药饮片长期与空气接触,如大黄、丹皮、黄精等颜色变深,就是因为它们所含的鞣质、油质及糖分等,与空气中氧的成分发生变化而形成的。再如薄荷、苏叶变色,气味散失,活磁石失掉磁性等,都是氧化作用的结果。某些中药材、中药饮片接触氧越多,发生的氧化作用越大,变异的也越快,一般说风能吹败中药材的颜色,并能把某些药材吹化,主要是由于氧化作用。四、区分中药材、中药饮片同性质采取不同的养护措施(一)中药材、中药饮片在储存中易发生的变异现象 1、虫蛀:是指昆虫侵入中药材、中药饮片内部引起的破坏作用,虫蛀使药材出现空洞、破碎,被虫的排泄物污染,甚至完全蛀成粉状,会严重影响中药材、中药的外形、疗效以致不能药用。  2、霉变:是指中药材、中药饮片在适宜的温度(20--35℃),湿度(相对湿度75%以上或中药含水量超过15%)和足够的营养条件下,表面或内部寄生的霉菌繁殖孳生所致的发霉现象。发霉的药物轻则颜色变化,气味走失,严重的变质败坏,以致其成分发生变化而失效。有的霉菌还可产生毒素,一旦服用了发霉的药品,就可能由于霉菌毒素而引起肝、肾、神经系统、造血组织等方面的损害,严重者可导致癌症(如黄曲霉)四、区分中药材、中药饮片同性质采取不同的养护措施 现代中药材、中药饮片养护以预防为主,进年还研究防止其养护过程中的污染,以符合二十一世纪无残毒、无公害绿色中药、中药饮片的要求,现将常用中药养护技术予以介绍。 (1)干燥:干燥可以除去中药材中药饮片中过多的水分,同时可杀死霉菌,害虫及虫卵起到防止虫霉、久贮不变的结果,常用的干燥方法有晒、晾、烘等微波干燥法或远红外加热干燥法。(2)冷藏法系用低温(0--10℃)储存中药材,适用于贵细药材。(3)埋藏法 A、石灰埋藏法:适用于肉性和部分昆虫类中药材,如刺猬皮、蜣螂虫等,方法是用适宜的缸式木箱,先用双层纸将药材包好,注明名称,然后置入所用石灰以恰好埋没所贮中药材、中药饮片为度,如数量较少,可将几种中药同贮之。 B、沙子埋藏法:适用于少数完整中药材,如党参、怀牛膝、板兰根、白芷等,目的是为了隔绝外界湿气的侵入,防止生虫发霉。(4)化学药剂养护化学药剂养护技术就是利用无机或有机化学药物来抑制霉菌、害虫的生长和繁殖。化学试剂通常分为防霉剂和杀虫剂。 目前较常用的有硫磺、磷化铝、氯化苦。 1)硫磺熏蒸法:A、硫磺燃烧后发生蓝色火焰,并发生三氧化硫毒气,能毒死各种中药霉菌与害虫,是中药最早期的杀虫方法。 B、使用方法:通常用小室(熏房)密闭或熏蒸形式,每立方米100--150克,硫磺燃烧后,密闭3--4天,然后通风排毒。C、注意事项:此法易使中药褪色,熏蒸后的中药会使味道变酸,带硫磺气,并发脆和破碎。因此对易变色、变味和质地脆嫩的中药,不宜使用。 2)磷化铝熏蒸法 磷化铝对中药害虫有强烈的杀虫效能,还有抑制和杀灭药材中微生物以及抑制药材呼吸的作用,是当前主要的化学防治药物。 密封,药片不要直接接触药材,每立方米用药5--7克,如用密封库熏蒸,空间部位每立方米2--3克;当温度2--15℃时,需5天;16--20℃,需4天;20℃以上,需3天;排气通风不少于3天,残渣运往空旷处,深埋。
简单点说就是防潮、防霉、防虫、防鼠;要建立中药养护制度,常翻动、晾晒,对须冷藏的要冷藏,对易串味的要分开存放。

8,中药质量控制方法标准

质量是行业可持续发展的保证,对于中药企业而言,质量更是其生存之本。构建质量控制和保证体系是中药企业健康发展的原动力,产业化生产过程的关键控制技术是中药企业质量保证的重要环节。自20世纪80年代开始进行的全国中药资源调查表明,现有的中药资源种类已超过12807种,其中药用植物11146种,药用动物1581种,药用矿物80种。面对如此庞大的中药资源,如何保证原材料及过程加工的质量水平,已成为中药企业质量控制过程的重大难题。正因如此,国家在药品研究与开发的规范化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以此来规范中药企业产品服务质量水平。本文将为大家介绍中药企业质量控制方法的主要标准。【图示】中药质量控制方法标准简介自1985 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正式施行以来,我国一直在不断扩展并积极拖行各项与中药相关的质量控制方法标准。其中包括《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药物非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范》(GLP)、《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GCP)、《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AP)等。以下就是各项主要质量控制方法标准介绍。1.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规范《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 是在药品生产管理过程中逐渐形成的一种规范化管理方法。我国于20 世纪80 年代引入GMP 管理观念,于1988 年颁布GMP,1992 年和1998 年分别颁布修订版。GMP是对药品生产过程进行管理,最大限度地将产品质量置于可控状态,确保持续地生产出合格药品的一种管理方法。GMP的所有条款的制定都是为了确保产品生产的均一性,使其符合质量标准,消除任何药品生产中存在的隐患,而这种隐患是无法靠成品检验来完全预防的。2.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规范《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 是指在药品流通过程中,针对计划采购、购进验收、储存、销售及售后服务等环节而制定的,保证药品符合质量标准的一项管理制度。其核心是通过严格的管理制度来约束企业的行为,对药品经营全过程进行质量控制,保证向用户提供优质的药品。我国早在20 世纪80 年代就开始了GSP 的起草和试行工作,现行的GSP 是在1992年版的基础上重新修订的,于2000 年7 月1 日起正式施行。3. 《药物非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范》GLP规范《药物非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范》GLP 是关于药品非临床研究中实验设计、操作、记录、报告、监督等一系列行为和实验室条件的规范。我国从1991 年起开始起草GLP,1993 年颁布GLP,于1994 年1 月生效。2003 年再次修订,并于2003 年9 月1 日正式施行。国际上通行的GLP www.infinityqs.cn质量管理软件下载 通常包括对组织机构和工作人员、实验设施、仪器设备和实验材料的规定,要求制定标准操作规程,对实验方案、实验动物、资料档案都有明确的规定。其目的在于通过对药品研究的设备设施、研究条件、人员资格与职责、操作过程等的严格要求,来保证药品安全性评价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4. 《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 GCP规范《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GCP是新药研究开发中所推行的一系列标准化规范之一。GCP是被国际公认的临床试验标准,是有关临床研究的全过程,包括方案设计、组织、实施、监视、审核、记录、分析、总结和报告的标准。以人体为对象的临床研究均以此标准进行,以确保它们在科学与伦理道德两方面都合格。WHO基本药物规划《评价草药安全性及有效性研究指南》于2000年公布,美国FDA制定了《工业化生产植物药品的安全性评价指导原则》,中国GCP于1999年9月1日颁布、施行。5. 《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 GAP规范《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02年6月1日GAP施行,GAP控制中药质量主要体现在以下两点:A)GAP对于中药材种植基地的自然环境提出了严格的要求。GAP要求中药生产基地应按中药材产地适宜性原则选定,重视“道地药材”的地理学和“原产地”概念,并对药材生产基地的水质、大气质量、土壤均作了严格的规定。B)GAP要求每种中药材都要按照自身的特点,制定出一套标准操作规程,以严格控制中药材的质量。其中包括种植和繁殖材料,采收和生产加工,包装、运输与储藏,质量管理等方面。以上5项主要质量控制方法标准主要用于保证药品安全,帮助中药企业逐步制定和完善中药材及中药饮片的质量控制方法标准。除常规的理化检验外,质量控制方法还结合先进科技手段,逐渐扩展出指纹图谱、生物检测等技术作为中药材质量的检测手段。

9,医疗机构中药煎药室管理规范的第五章 煎药管理

第二十一条 煎药室应当由药剂部门统一管理。药剂部门应有专人负责煎药室的组织协调和管理工作。第二十二条 药剂部门应当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煎药室工作制度和相关设备的标准化操作程序(SOP),工作制度、操作程序应当装订成册并张挂在煎药室的适宜位置,严格执行。第二十三条 煎药人员在领药、煎药、装药、送药、发药时应当认真核对处方(或煎药凭证)有关内容,建立收发记录,内容真实、记录完整。每方(剂)煎药应当有一份反映煎药各个环节的操作记录。记录应保持整洁,内容真实、数据完整。第二十四条 急煎药物应在2小时内完成,要建立中药急煎制度并规范急煎记录。第二十五条 煎药设备设施、容器使用前应确保清洁,要有清洁规程和每日清洁记录。用于清扫、清洗和消毒的设备、用具应放置在专用场所妥善保管。煎药室应当定期消毒。洗涤剂、消毒剂品种应定期更换,符合《食品工具、设备用洗涤卫生标准》(GB14930.1)和《食品工具、设备用洗涤消毒剂卫生标准》(GB14930.2)等有关卫生标准和要求,不得对设备和药物产生腐蚀和污染。第二十六条 传染病病人的盛药器具原则上应当使用一次性用品,用后按照医疗废物进行管理和处置。不具备上述条件的,对重复使用的盛药器具应当加强管理,固定专人使用,且严格消毒,防止交叉污染。第二十七条 加强煎药的质量控制、监测工作。药剂科负责人应当定期(每季度至少一次)对煎药工作质量进行评估、检查,征求医护人员和住院病人意见,并建立质量控制、监测档案。
医疗机构中药煎药室管理规范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医疗机构中药煎药室规范化、制度化建设,保证中药煎药质量,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本规范适用于开展中药煎药服务的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第二章 设施与设备要求 第三条 中药煎药室(以下称煎药室)应当远离各种污染源,周围的地面、路面、植被等应当避免对煎药造成污染。 第四条 煎药室的房屋和面积应当根据本医疗机构的规模和煎药量合理配置。工作区和生活区应当分开,工作区内应当设有储藏(药)、准备、煎煮、清洗等功能区域。 第五条 煎药室应当宽敞、明亮,地面、墙面、屋顶应当平整、洁净、无污染、易清洁,应当有有效的通风、除尘、防积水以及消防等设施,各种管道、灯具、风口以及其它设施应当避免出现不易清洁的部位。 第六条 煎药室应当配备完善的煎药设备设施,并根据实际需要配备储药设施、冷藏设施以及量杯(筒)、过滤装置、计时器、贮药容器、药瓶架等。 第七条 煎药工作台面应当平整、洁净。 煎药容器应当以陶瓷、不锈钢、铜等材料制作的器皿为宜,禁用铁制等易腐蚀器皿。 储药容器应当做到防尘、防霉、防虫、防鼠、防污染。用前应当严格消毒,用后应当及时清洗。第三章 人员要求 第八条 煎药室应当由具备一定理论水平和实际操作经验的中药师具体负责煎药室的业务指导、质量监督及组织管理工作。 第九条 煎药人员应当经过中药煎药相关知识和技能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中药煎药工作。 煎药工作人员需有计划地接受相关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的岗位培训。 第十条 煎药人员应当每年至少体检一次。传染病、皮肤病等患者和乙肝病毒携带者、体表有伤口未愈合者不得从事煎药工作。 第十一条 煎药人员应当注意个人卫生。煎药前要进行手的清洁,工作时应当穿戴专用的工作服并保持工作服清洁。第四章 煎药操作方法 第十二条 煎药应当使用符合国家卫生标准的饮用水。待煎药物应当先行浸泡,浸泡时间一般不少于30分钟。 煎煮开始时的用水量一般以浸过药面2-5厘米为宜,花、草类药物或煎煮时间较长的应当酌量加水。 第十三条 每剂药一般煎煮两次,将两煎药汁混合后再分装。 煎煮时间应当根据方剂的功能主治和药物的功效确定。一般药物煮沸后再煎煮20-30分钟;解表类、清热类、芳香类药物不宜久煎,煮沸后再煎煮15-20分钟;滋补药物先用武火煮沸后,改用文火慢煎约40—60分钟。药剂第二煎的煎煮时间应当比第一煎的时间略缩短。 煎药过程中要搅拌药料2-3次。搅拌药料的用具应当以陶瓷、不锈钢、铜等材料制作的棍棒为宜,搅拌完一药料后应当清洗再搅拌下一药料。 第十四条 煎药量应当根据儿童和成人分别确定。儿童每剂一般煎至100-300毫升,成人每剂一般煎至400-600毫升,一般每剂按两份等量分装,或遵医嘱。 第十五条 凡注明有先煎、后下、另煎、烊化、包煎、煎汤代水等特殊要求的中药饮片,应当按照要求或医嘱操作。 (一)先煎药应当煮沸10-15分钟后,再投入其它药料同煎(已先行浸泡)。 (二)后下药应当在第一煎药料即将煎至预定量时,投入同煎5-10分钟。 (三)另煎药应当切成小薄片,煎煮约2小时,取汁;另炖药应当切成薄片,放入有盖容器内加入冷水(一般为药量的10倍左右)隔水炖2-3小时,取汁。此类药物的原处方如系复方,则所煎(炖)得的药汁还应当与方中其它药料所煎得的药汁混匀后,再行分装。某些特殊药物可根据药性特点具体确定煎(炖)药时间(用水适量)。 (四)溶化药(烊化)应当在其它药煎至预定量并去渣后,将其置于药液中,微火煎药,同时不断搅拌,待需溶化的药溶解即可。 (五)包煎药应当装入包煎袋闭合后,再与其他药物同煎。包煎袋材质应符合药用要求(对人体无害)并有滤过功能。 (六)煎汤代水药应当将该类药物先煎15-25分钟后,去渣、过滤、取汁,再与方中其它药料同煎。 (七)对于久煎、冲服、泡服等有其他特殊煎煮要求的药物,应当按相应的规范操作。 先煎药、后下药、另煎或另炖药、包煎药、煎汤代水药在煎煮前均应当先行浸泡,浸泡时间一般不少于30分钟。 第十六条 药料应当充分煎透,做到无糊状块、无白心、无硬心。 煎药时应当防止药液溢出、煎干或煮焦。煎干或煮焦者禁止药用。 第十七条 内服药与外用药应当使用不同的标识区分。 第十八条 煎煮好的药液应当装入经过清洗和消毒并符合盛放食品要求的容器内,严防污染。 第十九条 使用煎药机煎煮中药,煎药机的煎药功能应当符合本规范的相关要求。应当在常压状态煎煮药物,煎药温度一般不超过100℃。煎出的药液量应当与方剂的剂量相符,分装剂量应当均匀。 第二十条 包装药液的材料应当符合药品包装材料国家标准。第五章 煎药室的管理 第二十一条 煎药室应当由药剂部门统一管理。药剂部门应有专人负责煎药室的组织协调和管理工作。 第二十二条 药剂部门应当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煎药室工作制度和相关设备的标准化操作程序(sop),工作制度、操作程序应当装订成册并张挂在煎药室的适宜位置,严格执行。 第二十三条 煎药人员在领药、煎药、装药、送药、发药时应当认真核对处方(或煎药凭证)有关内容,建立收发记录,内容真实、记录完整。 每方(剂)煎药应当有一份反映煎药各个环节的操作记录。记录应保持整洁,内容真实、数据完整。 第二十四条 急煎药物应在2小时内完成,要建立中药急煎制度并规范急煎记录。 第二十五条 煎药设备设施、容器使用前应确保清洁,要有清洁规程和每日清洁记录。用于清扫、清洗和消毒的设备、用具应放置在专用场所妥善保管。 煎药室应当定期消毒。洗涤剂、消毒剂品种应定期更换,符合《食品工具、设备用洗涤卫生标准》(gb14930.1)和《食品工具、设备用洗涤消毒剂卫生标准》(gb14930.2)等有关卫生标准和要求,不得对设备和药物产生腐蚀和污染。 第二十六条 传染病病人的盛药器具原则上应当使用一次性用品,用后按照医疗废物进行管理和处置。不具备上述条件的,对重复使用的盛药器具应当加强管理,固定专人使用,且严格消毒,防止交叉污染。 第二十七条 加强煎药的质量控制、监测工作。药剂科负责人应当定期(每季度至少一次)对煎药工作质量进行评估、检查,征求医护人员和住院病人意见,并建立质量控制、监测档案。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八条 本规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于1997年印发的《中药煎药室管理规范》同时废止。 第二十九条 本规范由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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